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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华能扎赉诺尔区 6.25MW 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12 17:59 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扎赉诺尔区分局 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2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扎赉诺尔区分局拟对华能扎赉诺尔区6.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0-6521020

传      真:0470-6521020

通讯地址:扎赉诺尔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02141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能扎赉诺尔区6.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扎赉诺尔区境内

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蓝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扎赉诺尔区境内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为6.25MW,选用1台6250kW风电机组,配建1台箱式变压器,新建一座10kV开关站及一条检修道路。采用1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本项目总投资2518万元,环保投资68万元,占总投资的2.7%。

 

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施工,减少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运营期间本项目为无人值守,不产生废气。

2、运营期间本项目为无人值守风电场区,不产生废水。

3、运营期间本项目风机、箱变等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降噪;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运营期间本项目维修产生的废油及废油抹布经HDPE塑料桶,耐油、防渗、密封收集后,暂存于满洲里东湖风电场升压站中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经专用电池箱,内衬防渗袋、桶盖旋紧密封收集后,暂存于满洲里东湖风电场升压站中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箱变产生的事故废油由事故油池暂存,及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要求满足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范要求。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快竣工植被恢复工作,采取撒播羊草、披碱草等当地物种进行生态恢复,确保恢复植被成活率;及时掌握植被生长状况,做到及时补种植被;风机叶片上涂警示色。

6、风险防范措施:箱变基础配有1座事故油池,共计1座,每个油池有效容积约5.0m3,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上部设钢筋网片并满铺鹅卵石,油池混凝土采用C30P8,事故油池设置基础防渗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