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内党办〔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扎赉诺尔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填埋场及配套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1.事项名称:《扎赉诺尔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填埋场及配套设施)项目》
2.事项主体单位: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45152.17㎡(约合67.73亩);主要建设综合处理车间4500㎡、宿舍及车库220㎡、门卫计量130㎡、卫生填埋区5810㎡、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区1800㎡、可利用物堆放区1250㎡、成品骨料堆放区5000㎡、场地硬化8733㎡、场外道路9450m;并配套建设场地护坡、给排水、电气、暖通及建筑垃圾处理相关设备设施等。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4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解决。
5.建设工期:2026年9月一2027年12月。
6.建设地点:扎赉诺尔区工业大道西北侧,生活垃圾填埋场东侧。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对该事项的态度(是否支持该事项)、对该事项的意见与建议以及因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方面的影响的意见与建议和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等。
您对本事项定价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次项目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事项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 赵鹏
电话:13191329323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蒙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北国经典芳园12-7号
联系人:汤继红
联系方式
电话:13171186270 邮箱:77649783@qq.com
传真:0470-8227799
1.本次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8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联系电话等形式与事项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评估单位联系。
3.公众对本事项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主体单位提出。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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