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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扎赉诺尔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示(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2 10:45 来源: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扎赉诺尔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验收,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26年1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是商业服务业、居住用途,各级别土地在达到“六通一平”和工矿用地达到“四通一平”以及平均容积率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用地类型按商业服务业、居住、工矿、公用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区分。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不含房屋征收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等。

二、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表现形式为毛地价。

三、基准地价的应用

(一)基准地价属于政府确定的土地平均价格,在应用基准地价进行宗地地价评估时,要结合基准地价的构成,区别土地用途、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市场状况等科学评定,合理确定出让价格。

(二)本次公布的土地定级估价范围以外的土地,参照最末一级土地的价格执行。

(三)各类用途土地级别范围、基准地价使用说明等内容由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自然资源局另行公布,并负责解释具体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四、基准地价标准

扎赉诺尔区商业服务业、居住、工矿、公用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见下表:

扎赉诺尔区基准地价结果表

用地类型

级别

基准地价(/平方米)

基准地价(万元/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

700

46.67

521

34.73

350

23.33

居住用地

420

28.00

298

19.87

197

13.13

工矿用地

限制区

155

10.33

155

10.33

125

8.33

85

5.67

公用设施用地

128

8.53

107

7.13

86

5.7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71

11.40

136

9.07

102

6.80

五、基准地价执行时间

本次基准地价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本通知执行前,已同意以地抵债、以地抵建和批准出让的宗地按原标准执行。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