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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6-18 发布日期: 2022-06-18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18 09:23 来源: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消除扎赉诺尔区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4.29湖南省省长沙市望城区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认真落实5月7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对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政府和呼伦贝尔市相继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呼伦贝尔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我们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制定依据

参照《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呼伦贝尔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书面征求了扎赉诺尔区发展改革委等20个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

三、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整治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彻查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目标

一是实施百日攻坚。聚焦经营性自建房,要求2022年9月25日前,全面完成扎赉诺尔区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整治存量风险。力争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三是严控增量风险。建立健全自建房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审核经营性场所房屋安全状况,设立自建房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形成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完成好全面摸排、清查核验、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等职责任务,及时完成案件移交、数据统计和工作报告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支撑保障。灵泉镇、各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有条件的镇、街道、部门可安排自建房整治专项经费,用于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组织人员培训等工作,保障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有关部门要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督促督查,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第一时间推动研究解决,同时,督促各部门对照工作方案确定目标、时间要求,加快工作推进,保障工作质量,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灵泉镇、各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对接,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报送工作动态。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自媒体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争取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加强政策宣传解释,提升人民群众房屋建筑安全防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