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49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1900号)、《关于对1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2044号)、《关于对11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2248号),涉及我区1家经营商户。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冬鸽幼儿园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餐盘;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所检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过限量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及时改正,并给予警告。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冬鸽幼儿园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对销售现场情况进行了检查,商家已按要求清洗、消毒。
特此通告。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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