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纳入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1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限行的通告 扎政字〔2020〕48号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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