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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0703MB0R819924/202510-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公开
发布机构: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扎赉诺尔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政策《幸福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0-20 发布日期: 2025-10-20
扎赉诺尔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政策《幸福清单》
发布时间:2025-10-20 15:37 来源: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扎赉诺尔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

政策《幸福清单》

一、最低生活保障

(一)政策解读

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指由国家为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或个人提供现金或实物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救助制度。它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主要面向贫困人口,保障其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保障对象

①收入型贫困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②特殊困难群体如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病致贫家庭等。

(三)保障标准

由政府根据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物价水平、财政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2025年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77元/月。

(四)申报流程

①具有我区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符合本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

②所在镇(街道)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并通过初审、公示、民主评议等工作流程予以审核确认。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一)政策解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是指国家为最困难的群体(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义务人无履行能力)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照料护理等全方位救助的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发放标准

按月全额发放,标准为1502元/月。

(三)申报流程

①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②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并通过初审、公示、民主评议工作流程予以审核确认。

三、临时救助政策

(一)政策解读

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二)发放标准

原则上救助金额在当地当年月城市低保标准5倍(含)以内的,由镇(街道)负责审批;救助金额在1.5万元(含)以内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救助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实施特别救助,由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确定救助金额。

(三)申报流程

①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②所在镇(街道)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实调查、民主评议、公示、提出初审意见,救助资金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金5倍(含)由镇(街道)负责审核确认。

③区民政部门对镇(街道)上报救助资金高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金5倍(含),低于1.5万元的负责审核确认。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政策解读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我国为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照护需求而设立的两项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两项补贴由民政部门牵头实施,旨在减轻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其生活质量。

   (二)补贴对象

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

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发放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25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25元。

(四)申报流程

①申请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②所在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7天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③所在镇(街道)残联审核。

④区残联审批。

⑤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

五、孤儿分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一)孤儿

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补贴标准

2025年7月1日起,养育标准调整至1913元/月。

2.申请流程

①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②所在镇(街道)进行受理。

③区民政部门审核。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指具有扎赉诺尔区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1.补贴标准

2025年7月1日起,养育标准调整至1913元/月。

2.申请流程

①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②所在镇(街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进行审核查验并15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为保护儿童隐私,不设置公示环节)

③区民政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符合条件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六、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咨询电话

(一)扎赉诺尔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咨询电话

地区

社会救助

咨询电话

养老服务

咨询电话

殡葬服务咨询电话

儿童福利

咨询电话

退役军人事务咨询电话

婚姻登记咨询电话

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0470-6546508

0470-6525448

0470-6553636

0470-6539799

0470-6525448

0470-6553636

0470-6539799

0470-6525448

 (二)各镇(街道)业务咨询电话

地区

民政业务咨询电话

灵泉镇

0470-6530101

第一街道办事处

0470-6526279

第二街道办事处

0470-3185009

第三街道办事处

0470-6536865

第四街道办事处

0470-3103967

第五街道办事处

0470-653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