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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0703MB0U98092G/202604-00006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局机关简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4-28 发布日期: 2026-04-28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局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6-04-28 15:17 来源: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扎赉诺尔区财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扎赉诺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科学合理制定全区财政收支预期目标,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预算的建议。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负责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负责国库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依法拟订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相关工作。

(六)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牵头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本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

(八)负责财政投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以及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管理代理记账业务。

(十)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办法和建议。

(十一)负责金融发展规划、风险防范处置、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等工作。研究提出统筹全区金融发展与安全、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建议。牵头开展全区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研究。开展全区金融形势分析。牵头研究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方案,做好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的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协同开展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稳定等工作。负责重点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做好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工作。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承担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和非公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财税政策制定、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资本资产管理、贯彻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政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十三)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研究制定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报工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税务局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根据国家、自治区授权,区财政局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地方税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与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税务局按照程序共同上报。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对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承担机关法治财政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业务办公室。

1.预算业务。贯彻落实财政政策,拟订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研究分析全区宏观经济财政形势并提出建议。编制全区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

2.国库业务、政府采购管理业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执行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区本级各类财政资金专户的资金拨付和会计核算。负责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与报告、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票据。按职责分工核准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对区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3.行政政法业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执行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拟订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经济建设业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住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执行相关财政政策。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基建财务制度,负责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和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投资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

5.农牧、经贸业务。承担农林水、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执行相关财政政策。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土地整治、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建议,执行自然资源领域发展规划政策。承担农业、扶贫、水利、乡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执行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商贸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执行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财政政策。承担农村牧区(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执行上级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

6.会计监督业务。贯彻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办法。按要求对各预算部门支出绩效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组织绩效评价结果的汇总、报告和发布。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协同各业务股室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预算单位开展内控工作。组织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指导预算单位开展财会监督、内控工作。

7.教科文、社保业务。承担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执行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管理区本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资金的支出预算。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执行有关财政政策。

8.债务业务。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监控和统计分析地方政府性债务,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方案,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债务管理工作。

9.金融业务。承担组织研究全区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区金融统计、金融数据的收集、分析及监测预警等技术性工作。配合开展全区金融发展、政金企对接等相关服务。承担协调全区地方法人银行改革发展与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引导和规范。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状况研判会商,协调风险应对处置工作。

10.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牵头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本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对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11.法制业务。承担全区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承担财政和金融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12.金融外经业务。承担金融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

13.绩效管理业务。承担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要求对各预算部门支出绩效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及重点评价等,组织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汇总、报告和发布。

14.综合业务。承担财政经济预测分析并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方案。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区财政票据。

15.税政业务。承担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地方税减免和税率调整工作。拟订非税收入标准,承担区本级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做好非营利组织等免税工作。负责区税务部门相关经费保障管理工作。

1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业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执行有关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与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执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三、下属机构

(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事业发展中心

股级单位。

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财政预算与国库支付服务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全区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相关事务性工作。

3.承担全区财政收付信息数据库的运维工作。

4.承担全区各预算单位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审核、录入、发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5.承担全区各预算单位申请预算支出审核、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6.协助开展区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扎赉诺尔区党政大楼262室

邮政编码:021410

工作电话:0470-652378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田原

(二)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挂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牌子)

股级单位。

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综合服务、后勤保障、国有资产服务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区财政局机关日常运转相关的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3.承担区财政局机关财政网络应用、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财政网络安全动态分析、预警分析以及财政业务系统需求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4.承担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5.研究分析上级国企国资改革相关政策并贯彻落实,负责本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事务性工作;负责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等工作;承担区财政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相关事务性工作。

6.承担区本级政府债务信息系统运行监控、咨询培训、数据统计等工作;承担区财政局做好债券资金的事务性工作。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扎赉诺尔区党政大楼257室

邮政编码:021410

工作电话:0470-652588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杨海龙

2026年4月28日

通讯地址:扎赉诺尔新区党政大楼213室

邮政编码: 021410

工作电话: 0470-6526767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郭志勇

四、领导简介

         郭志勇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党委书记,男,蒙古族,1981年2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债务管理股。对人事、行政审批、财务审批、物资采购履行监管责任。

 

        代英鑫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男,汉族,1991年6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预算债务管理股、办公室、党建办、经济建设资源环境股、干部人事、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物资采购等工作。

高雪飞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局副局长,女,蒙古族,1987年6月出生,本科。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国库税政股、行政政法农牧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综合股、财务审批、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林雪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女,汉族,1991年12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国资委、会计监督绩效管理股、经济贸易股、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安全生产、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等工作。

杨海龙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挂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牌子)主任,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本科。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资产管理股、投资评审股、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及综合保障中心业务的落实。

田原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女,汉族,1989年2月出生,本科,中共党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保障股、政府采购法制股、金融办、工会、离退休人员、金融服务、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及财政事业发展中心业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