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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0703MB0U98092G/202606-00004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对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发展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6-02 发布日期: 2026-06-02
关于对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发展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02 16:58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孙海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融资是维系经营运转、扩大产能规模的关键命脉,我局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痛点,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为企业稳健经营、提质增效注入金融活水,助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组织召开2026年“益企向未来”政金企对接会,收集15家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汇编金融产品明星手册;与区内企业沟通融资需求,并在主会场进行意向签约;全面拓宽政金企规模,设立分会场,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牧户开展现场推介会,为有需求的企业或个人进行现场讲解金融产品。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根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24〕16号)相关要求,自治区财政安排不低于1亿元设立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资金纳入自治区发改委预算,由自治区发改委拨付资金专户。发放资金由自治区发改委提出申请,自治区财政及时安排,用于引导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发放无需抵质押品和第三方担保的纯信用贷款,分担资金对发生贷款本金损失按约定比例给予一定补偿,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是设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2025年我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83万元,发放贴息资金1.36万元,惠及4家企业、20名个人,有效地为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扎赉诺尔区共有8家银行,其中邮政储蓄银行无贷款职能,剩余7家银行机构均已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存在的困难,扎赉诺尔区于2024年正式由呼伦贝尔市管辖,但扎赉诺尔区各银行仍为满洲里市银行的分支机构,没有自主制定信贷产品的权限,贷款审批程序受限,需由上级满洲里分行审批。

经了解,我区银行现有的信贷产品,如:“中银企E贷•银税贷”“纳税E贷”“经营快贷”“商户E贷”等纯信用贷款产品,以企业纳税信息及经营情况为基础,可向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审批程序简便,放款更便捷。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持续守护好扎赉诺尔区的金融秩序,鼓励银行继续执行无还本续贷政策,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关注中小企业融资情况,持续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签发人: 郭志勇

承办人: 高晶

电  : 0470-6523788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