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发展改革信息公开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任务,做到组织有保障,工作措施到位,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切实推动了发展改革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明确工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丰富宣传手段和内容。一是借助扎赉诺尔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向广大群众发布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动态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相关信息。二是多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开展媒体宣传,利用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发改委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重大活动。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发改局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办事指南等,为民服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通过多媒体、纸质等多渠道向社会及时、准确的公布发改局工作动态。
(四)回应舆情关切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发改局信息重点公开领域,我委坚持高质量,严要求,求精准的原则,上级要求,积极公开全区发展和改革相关信息,已基本形成常态化,并且在信息质量上严把关,严格做到能公开必须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在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距《条例》和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比较狭窄;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关政策解读、决策制定、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政务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