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扎赉诺尔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halainuoer.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新政街1号新区党政办公大楼304,邮编:021410,电话:0470-652277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依托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重要会议、重大政策及解读等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扎赉诺尔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办公室信息97条,其中,公开机关简介1则;人事信息9条;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规范性文件目录3条;政府文件16件;政府办文件5件;政府工作报告1份;政府常务会信息13篇;专题会议信息10篇;全体会议信息1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知1条;政府公报6期;政策解读27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得到持续提升,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答复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内容安全排查,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安全专项排查检查,确保网上信息内容安全。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定期开展内容检测并督促各相关单位进行问题整改。对涉及个人隐私、错链等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提高信息的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遵循专栏建设标准与规范,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落实常态维护与动态更新机制,确保界面清晰、信息准确。通过不断提升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与实用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融入日常工作,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互动提服务,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执行刚性。主动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咨询、高效办理合理诉求。持续完善社会监督与投诉响应机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规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高标准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创新亮点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围绕中心工作、社会关切,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确定法定公开事项、方式、范围、时限,做到法定事项依法规范主动公开。二是认真谋划政务公开创新亮点,积极开拓思路,深入挖掘和总结提炼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在打造特色亮点上求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