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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区第四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来源:第四街道办事处 字体:[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结合扎赉诺尔区第四街道工作实际,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扎赉诺尔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halainuoer.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扎赉诺尔区第四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中央街6号,邮编:021410,电话:0470-39151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5年以来,扎赉诺尔区第四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就业领域等方面,第四街道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地梳理,截止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篇,政务要闻46条,党政要闻12条,社会救助22条,就业领域5条,安全生产8条,更新机关信息简介2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5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第四街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程序,遵循政务公开运行制度,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公开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阵地”功能,推动平台建设提质增效。一是聚焦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就业领域为核心构建全链条公开服务体系。二是街道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配置信息公开专栏和配套电脑,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网上申请、业务咨询等服务,发挥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实效。

(五)监督保障

第四街道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平台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和发布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及社区紧密配合,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每月统计各社区、各部门信息报送、采用、发表情况,督促办事处及社区做好信息工作2025,扎赉诺尔区第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接受社会评议,听取社会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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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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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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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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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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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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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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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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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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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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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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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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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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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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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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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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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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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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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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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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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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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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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领域不均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类信息更新频次较高,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动态更新不及时;线下专区适老便民力度不够,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四大领域信息公开台账,明确专人负责。二是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方便公众的形式,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政策内容信息;三是增设志愿者引导岗,解读政策、协助办理各类事项,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基层群众信息获取的便捷度与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